1、签订项目意向书。
2、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立项请示文件。
4、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名称登记和注册手续及营业执照。
5、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6、住建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
7、生态环境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备案,核准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和涉及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享受减免关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9、开工建设。